1.迷信
经验表明,神已经在所有的人心里播下了宗教的种子。但在百人之中,却很难遇到一位领受了就在心中培育的人,培育了也没有能成熟的——更不用说按时候结果子了(诗1∶3)。此外,虽然有些人可能是在自己的迷信中迷失了方向,另一些人则是故意邪恶地离弃神,但所有的人都从对祂的真认识中堕落了,所以真正的敬虔在世上荡然无存。但我所说的误入迷信,并非说他们天真无邪、可以免于责罚,因为他们盲目的努力几乎都混杂着骄傲、虚荣和顽梗。实际上,虚荣与骄傲从以下事实表露无遗:在寻求神的时候,可悲的人并没有照他们当行的超越自己,反而用他们属肉体的愚昧标准衡量祂,无视正当的观察之道,所以被好奇拽入空洞的猜测之中。因此,他们并不按神自己所启示的接受祂,反而把祂想象成自己推测、虚构的那位。当这个破口打开以后,无论他们向哪个方向移动脚步,结果都将跌入灭亡。实际上,此后无论他们尝试用什么方式敬拜、事奉神,都不是为神而做,因为他们不是在敬拜神,而是敬拜一个幻像和梦想。保罗雄辩地指出了这种败坏:「自称为聪明,反成了愚拙。」(罗1∶22)他之前已经说过:「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。」(罗1∶21)然而,为了避免有人为自己的罪找借口,他补充道:他们被任凭瞎眼是公义的,因为他们不满足于节制,反而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,任性地使自己陷入黑暗——实际上,他们是在自己空洞、不正常的傲慢中变为愚拙。由此可见,他们的愚蠢是无可推诿的,因为这不但是出于虚妄的好奇心,也是倚仗虚假的自信过分渴望超过限度的知识。
2.故意背离神
大卫在诗中说:不敬虔的人和愚顽的人在心里说没有神(诗14∶1;53∶1),是特指那些泯灭自然之光而故意自欺的人,这点我们将稍后再看。相应地,我们也经常看到许多人在傲慢和习惯性地犯罪之后,变得心肠刚硬,疯狂地排斥一切有关神的记忆,罔顾本性的感觉在里面不可抑制地提醒他们。但为了把他们的疯狂描绘得更加可憎,大卫把他们描写为完全否认神的存在;这并不是说他们抹煞了神的存在,而是因为他们剥夺了祂的审判与护理(Providence)之工,把祂无所事事地关在天上。现在,没有比这更违背神的性情了——放弃对宇宙的管理、任它自生自灭,闭眼不看人的恶行,让他们放纵情欲而不必受罚。因此,无论谁无知地放纵自己,表明他对天上审判的惧怕已经消失了,自然也就否认有神(注:引自西塞罗的Nature of the Gods)。而神对恶人公义的惩罚,就是任凭他们的心被油蒙住,这样他们就闭上眼睛,看却看不见(太13∶14-15;赛6∶9-10;诗17∶10)。大卫在另一处经文中最好地解释了他的想法:「恶人的罪过在他心里说:我眼中不怕神!」(诗36∶1)同样,因为他们欺哄自己神掩面不看(诗10∶11),就自豪地为自己的罪孽鼓掌。
即使他们被迫承认有某位神,他们也通过夺走祂的能力而剥夺祂的荣耀。正如保罗所断言的,神「不能背乎自己」(提后2∶13),因祂永不改变;所以他们虚构一个没有生命的、虚空的偶像,就是在真正否定神(注:拉丁文和英文的「背乎」与「否定」是同一个词)。在这一点上,我们应该注意,无论他们多么激烈地背着自己的天性,希望不但把神从心中赶走,而且还想在天上摧毁祂,他们的愚蠢却永远也无法强大到神无法把他们带回审判台的程度。但因为已经没有敬畏之心可以约束他们肆无忌惮地与神为敌,可以断定,只要这种盲目的冲动抓住了他们,他们自己对神的健忘就会继续控制他们。
3.我们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虚构神
这样,许多人掩饰他们迷信的无效辩护就被推翻了。因为他们以为,任何对宗教的热诚,不管有多么荒谬,都足以蒙神悦纳。但他们不明白真宗教必须把神的旨意当作宇宙的准则来遵循;神是永不改变的,不是任何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想象虚构的幽灵或幻象。人们也可以清楚地看到,迷信是在竭力取悦神的过程中,用假冒来嘲笑神。因为,迷信所抓紧的,几乎都是神已经宣告祂所轻看的,所以迷信要么就是鄙视、要么就是公然拒绝祂明确规定和命令的蒙祂喜悦的事。所以,一切将自己设立的虚假仪式强加于神的人,是在敬拜和爱慕自己的狂欢。若非他们已经事先虚构了一位与他们的荒唐行为相配的神,他们绝不敢如此戏弄神。因此,使徒将对神模糊错误的观念称为对神的无知,他说:「但从前你们不认识神的时候,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。」(加4∶8)他在别处也教导说,当以弗所的信徒偏离对独一真神的正确认识时,他们便「没有神」(弗2∶12)。至少在这种情况之下,无论你虚构一位或几位神都无关紧要;因为你是在不断远离并弃绝真神,并且离开祂之后,你所剩下的只是一个可憎的偶像。因此,我们必须赞同拉克坦提乌斯(注:古罗马基督教作家 Lactantius)的断言:宗教若不与真理联合,就不是真的。
4.假冒为善
第二种罪出现了:若非被迫,否则他们根本不会想到神;若非被逼,否则他们绝不会亲近神。即使到那时,他们所感受到的也不是因为对神威严的尊敬而生发的由衷敬畏,而仅仅是对神的审判所产生的奴隶被迫的惧怕。由于他们无法逃脱这审判,所以甚至惧怕到厌恶的地步。斯塔提乌斯(古罗马诗人Statius)说,惧怕首先在世上创造了诸神,与这种无神论很相称,但也只能与此相称。那些与神的公义作对的人知道,祂审判的宝座已经预备好惩罚一切冒犯祂的人,但他们还想竭力推翻它,所以向那位必要审判世界的主发动了战争。但是,一旦他们知道祂无处不在的大能是无法摆脱或逃离的,他们就在畏惧中退缩了。于是,为了不让人认为他们藐视那位威严逼人的神,他们就表现出某种宗教的外表。但同时,他们并不停止用各种罪恶来污秽自己,甚至罪上加罪,直到在各方面都违背主圣洁的律法、弃掉祂所有的公义。至少可以这么说,他们对神的虚假敬畏,并没有阻止他们沉溺于自己的罪中之乐和自欺;他们宁愿放纵自己的肉体,也不愿受圣灵约束。
然而,这只是宗教的一个徒劳而虚假的幻影,甚至都不值得被称为幻影。我们从中不难分辨,这种对神混乱的认识,与源于敬虔的信仰有着天壤之别,而那敬虔唯独存留于信徒的心中。但是,假冒为善者偏要踏上这些弯曲的道路,以便看起来像在靠近他们所背离的神。因为,在他们本当一生始终保持顺服的地方,他们却大胆地在几乎所有的行为上都与祂作对,然后热衷于仅用微不足道的献祭来平息祂的愤怒;在他们本当以圣洁的生活和诚实的心事奉祂的地方,他们却编造一些轻浮烦琐、毫无价值的仪式来赢取祂的欢心。不,更恶劣的是,他们更加放荡、慵懒地躺在自己的污秽中,因为他们自信他们可以通过荒谬的赎罪行为来向祂履行义务。然后,在他们本当专靠祂的时候,他们却忽略祂、倚靠自己,虽然他们不过是祂的受造物。最后,他们陷入了如此巨大的谬误和罪恶之中,以致盲目的邪恶压制并最终扑灭了曾经向他们闪现神荣耀的火花。然而,那颗种子仍然无法被连根拔起:这种子使人相信有某种神明存在;但这种子已经如此败坏,以致靠它自己只能结出最糟糕的果子。
由此,我现在的辩论更加明确地得出结论:对神的意识被天然地铭刻于人心。因为甚至被神弃绝之人,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。在平安无事的时候,他们开玩笑嘲笑神,甚至轻薄无礼、喋喋不休地讥讽神的能力。一旦绝望的情形临到他们的时候,就会驱使他们寻求祂,并且驱动他们敷衍的祷告。由此清楚可见,他们并非对神一无所知,而是早就该有的反应被顽梗阻挡了道路。